重点机构和场所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㊼】
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
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但一些人员密集、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集中的机构和场所,仍然不可大意。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高风险人群较多、人员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大,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1月1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对重点机构和场所开展健康监测
“乙类乙管”后,哪些机构和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这些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
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密集,一旦有传染源引入,短期内易造成传播扩散。“在落实好重点机构和场所常规防控措施下,要通过开展健康监测以及抗原或核酸检测,及早发现疫情。”常昭瑞说。
那么,如何加强监测?
常昭瑞指出,对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场所,每日至少要开展两次全体人员的体温检测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监测。根据机构是否采取封闭管理,对机构内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分类开展定期核酸或者抗原检测。如果出现可疑症状,要及时采取核酸或者抗原检测。医疗机构重点要做好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及时发现和管理感染者,降低疫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和扩散。其余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加强监测,出现症状时要及时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
制定商场超市等场所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客流量比较大,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介绍,商务部在加强市场监测预警,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大备货力度、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的同时,严格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制定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明确防控制度、环境卫生、员工卫生防护等要求,指导行业做好防控工作。
要防控疫情,首先得做好自我防护。耿洪洲说,要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员工需要完成疫苗加强接种,实现“应接尽接”;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穿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加强环境卫生消毒。
此外,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耿洪洲说。
养老机构做到关口前移
“现在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感染,容易形成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比较高。”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指出。
那么,养老机构如何做好防护,实现老年人“保健康、防重症”?
李邦华说,要做到关口前移。
他介绍,养老机构要每天至少两次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做到老年人疑似新冠感染症状的“早发现”,以及养老机构阳性人员的“早发现”。落实老年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老年人重症前期“早识别”。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药物,通过远程或者上门服务,做到老年人诊疗的“早干预”。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
当前,一些长期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面临很多困难。对此,李邦华表示,要加强养老机构的纾困,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安全有序进行轮换和休整,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尤其是春节来临之际,要加强心理疏导和春节相关活动安排,同时推动各地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养老机构纾困政策,帮助养老机构渡过难关。”他说。
(光明日报北京1月11日电)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中国驻德使馆即将恢复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
中新网柏林2月4日电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自2023年2月6日起恢复领事证件大厅对外办公,办公地址:Brückenstraße10,10179, Berlin,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不对外办公。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入港许可者可直接到使馆办理,如有疑问请通过使馆签证业务邮箱berlin_visa@csm.mfa.gov.cn咨询。
二、普通签证、认证申请仍然通过柏林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详见https://www.visaforchina.cn/BER2_DE/,无需到领事证件大厅办理,证件办妥后自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领取。
三、使馆继续通过“中国领事APP”线上受理护照、旅行证申请及养老金资格审核,相关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http://de.china-embassy.gov.cn/lsfw/hzsw/202108/t20210801_9046004.htm。
同时,对于不会使用“中国领事APP”的老年人申办护照、或丢失护照者申办旅行证,使馆通过开放绿色通道直接线下受理。遇其他特殊紧急情况,请申请人通过使馆护照旅行证业务邮箱berlin_hz@csm.mfa.gov.cn提出办证申请并预约到馆直接线下办理。
四、使馆推出公证预审服务,不设名额限制。请申请人将有关办证申请发送至使馆公证业务邮箱:berlin_gzrz@csm.mfa.gov.cn。预审通过后使馆将通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证件大厅办理。证件办妥后自领事证件大厅领取。远程视频公证也可通过预审方式向使馆提出,详见http://de.china-embassy.gov.cn/lsfw/gz/202207/t20220715_10722235.htm。
五、涉港证件请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进行线上申请,详见https://www.immd.gov.hk/hkt/online-services/index.html。
温馨提醒:进入证件大厅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接受安检,服从使馆工作人员引领。
领事证件业务咨询邮箱:
护照/旅行证:berlin_hz@csm.mfa.gov.cn
公证预约、结婚登记:berlin_gzrz@csm.mfa.gov.cn
认证预约:legalisation-berlincenter@visaforchina.org
签证:(1)持外交、公务护照办理签证及中国公民办理入港许可berlin_visa@csm.mfa.gov.cn
(2)持普通护照申请人请径询柏林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berlincenter@visaforchina.org
中国公民办证咨询专线:
0049-30-27588572(周一、三、五14:30-16:30,节假日除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